監管動態 企業 黑龍江省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木蘭縣百樂大藥房有限公司振南大藥房 |
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230127MA1CMT1H41 |
法定代表人 | 趙麗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木市監處罰〔2024〕186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藥品 |
違法事實 | 2024年9月13日,我局執法人員趙猛、武兆君對木蘭縣百樂大藥房有限公司振南大藥房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大藥房銷售“非那雄胺膠囊”藥品過程中,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對此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當即下達了木市監責改〔2024〕186號《木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大藥房2024年9月26日前改正其違法行為。改正期限到達后,該大藥房仍存在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違法行為,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予以立案,經向當事人調查詢問并提取相關證據,現已將當事人違法事實調查清楚。 經查,2024年9月30日,木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再次來到木蘭縣百樂大藥房有限公司振南大藥房檢查違法行為改正情況,執法人員隨機檢查了“甲鈷胺膠囊”藥品(規格:0.5mg/50粒/瓶;國藥準字H20051424;生產批號:240610;生產日期:2024年06月14日;有效期至:2026年06月13日;上市許可持有人:山東魯抗醫藥集團賽特有限責任公司;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生產地址:山東省新泰市蓮花山路518號,在四川欣佳能達藥業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10盒,銷售1盒,庫存9盒),“甲鈷胺片”藥品(規格:10片/板×2板/盒;國藥準字:H20041229;產品批號:240516;生產日期:2024年05月26日;有效期至2026年04月;上市許可持有人:四川德峰藥業有限公司;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生產地址:眉山經濟開發區新區香樟路5號,委托生產企業:遼寧億帆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地址:本溪經濟技術開發區香槐路67號,在四川欣佳能達藥業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20盒,銷售1盒,庫存19盒)。以上兩種藥品能提供出隨貨同行單等有關資料,仍不能提供出醫生處方。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對店法定代表人:趙麗娟進行了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 |
處罰依據 |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遵守國家處方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保留不少于五年”之規定,構成藥品零售企業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違法行為。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藥品零售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后果的,處五萬元以上 二十萬元以上罰款,(一)項: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之規定。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內容 |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 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 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五千元整 ,上繳國庫。 |
罰款金額(萬元) | 0.5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無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無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10-18 |
處罰有效期 | 2024-11-01 |
公示截止期 | 2027-10-18 |
處罰機關 | 木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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